黃牌及紅牌由英格蘭球證雅士頓(前國際足協球證委員會主席)創立。1966年世界盃舉行期間,當時英格蘭球員積查爾頓閱報才得知自己在對阿根廷的八強賽事中被記名警告,於是向世界盃委員會查問。被此事困擾的雅斯頓從溫布萊球場駕車回家途中,偶然發現交通燈的紅色和黃色燈號,可以應用在球場上,作為向球員及觀眾清楚表示球員被記名警告或被逐出場的標記。
雅斯頓於是向國際足協建議訂立紅黃牌制度,並於1970年世界盃開始廣泛使用。在此之前,球證僅口頭告知球員已被記名或逐出場。黃牌及紅牌可免除語言誤會,更清楚的執行原有的警告及驅逐離場條例,然而黃牌及紅牌直到1992年才正式立例成為足球比賽的球證指定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