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個 很 聰 明 的 司 機
車掌(或稱「車長」)是列車或巴士職員的一種。英文通常以Conductor或Train Master稱呼鐵路列車的車掌。「車掌」、「車長」或「列車長」是台灣所用的稱呼(源自日語「車掌」或「車長」的外來詞語),而香港一般都稱為「車長」。
JR東日本京濱東北線的車掌
JR東日本京濱東北線的車掌
小湊鐵道的女性車掌
小湊鐵道的女性車掌
目錄
[隱藏]
* 1 概要
* 2 各地車掌的分別
o 2.1 日本方面
o 2.2 香港方面
o 2.3 台灣方面
* 3 關連項目
* 4 外部連結
[編輯] 概要
車掌的職責是於鐵路列車或巴士內,防止車內犯罪、負責車內廣播、車門開關、開車停車安全確認等工作,並於確認可以開車時,發出蜂鳴器聲響給司機確認開車。
鐵路列車車掌的職責,可概略分為幾方面來說。
車掌的首要職責,也是較不為一般旅客所知者,即擔任車上行車人員的角色。車掌是除了司機(列車駕駛)以外,列車上第二個行車人員。行車人員的職責,除了確保一般狀況下的行車運轉安全,擔任列車運轉工作之外,在意外事件發生時,必須執行緊急列車防護,以阻止其他列車進入事件現場,而避免更多的傷亡及事件的擴大。
例如,在2005年4月27日於日本發生的「JR福知山線出軌事故」,有關電車的車掌,在電車發出出軌事故後,發射訊號焰管,對相關路線的司機顯示緊急停車號訊,令即將從迎面駛至的特急電車司機察覺,及時在事故現場100米前停車。
另外,車掌在平時也擔任旅客服務的角色。旅客服務工作,包括旅客諮詢、查驗票、補票、遺失物處理、廣播及其他旅客服務工作等。
車掌在平時,必須與司機(列車駕駛)共同合作,運轉鐵路列車。到站後,車掌於確認列車已停妥於月臺正確位置後,開啟旅客車門,供旅客上下車。旅客上下車完畢,準備開車時,車掌必須確認車站站務人員已顯示出發準備完畢號訊,並確認出發時刻已到,才會關閉旅客車門,並確認車內的車門關閉指示燈已顯示,列車駕駛才會啟動列車,出發前往下一站。若車門發生故障,或發生旅客或行李等被車門夾住時,則必須前往故障的車門,執行故障排除。
在日本方面,JR北海道、四國和九州,司機要聽到車掌發出的蜂鳴器聲響確認,才可開車,而JR東日本、JR東海、JR西日本和台灣,則因車型和路線而異,不過大部份也是只需要於關門確認燈亮起,司機便可開車。如果蜂鳴器響起或關門確認燈亮起時,有乘客或物件被車門夾著,則沒有規定司機必須開車。日本 JR的車掌亦要監察列車之正確停車,列車超越正確停車位置,車掌要拉緊急制動桿,也確保乘客的安全。
[編輯] 各地車掌的分別
[編輯] 日本方面
若然列車或巴士是一人操作的話,車掌亦可以由車輛的駕駛者兼任,否則的話,車掌是負責指揮司機的。
在鐵路的場合,車掌工作的職員室,通常在列車的最後部。不過,特急﹝特快﹞列車也有設在中間的。再者,纜車處於車輛前頭的那位職員,不是司機而職員。司機是在頂峰站操作纜車的。
用電報略號,把乘務員的事稱為「rechi」。這是「列車長」的省略。日本的鐵路在初期,實際上把車掌稱呼為「列車長」,不過,一般認為因為有混同「社長」的可能,而要稱呼為「乘務員」。
到1980年代中期,貨物列車也有職員,當列車發生分離等事故,進行列車防護措施。可是,由於車輛的可靠性提高,列車防護無線裝置、鐵路無線裝置和死人裝置﹝デッドマン裝置﹞的配備,貨物列車變成了只由司機一人操作。
在1960年代前,巴士和路面電車乘務員,也負責進行車票發售、查票和安全確認等。現在一人操作成為主流,大部份巴士和路面電車也只有司機一人操控。
[編輯] 香港方面
九廣東鐵自2000年開始,由於使用自動列車運行裝置﹝ATO﹞的關係,司機一直同時兼任車長,而巴士和路面電車,1970年代前,司機和車長是分開的,車長亦負責售票工作,不過1970年代開始,為節省經營成本,巴士和路面電車漸漸改用「一人控制」,司機開始同時兼負車長工作,因此車長成了司機的代名詞。
[編輯] 台灣方面
台鐵的列車,車掌和司機是分開的。
台鐵的車掌,依車種和任務繁重不同,由不同資歷者擔任,一般來說,短途的通勤電車,或者以前的普通車、平快車等,車掌的職稱為「車長」。較高等級的長途對號列車,如莒光號、自強號等,擔任車掌工作者稱為「列車長」。
台北捷運則由於採用自動列車運行裝置﹝ATO﹞,除無人駕駛的中運量路線(如木柵線)外,各高運量路線捷運列車,由列車司機員兼任車掌工作,即一人操作。
台灣高鐵的車掌,稱為列車長。